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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伴春天西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鹤伴春天西南地块位于滨州市邹平市西董街道鹤伴九路以北,广场东路以东,地块总面积为5625m2,地块中心坐标117.738577°E,36.819813°N,现为朱塘村集体土地。
       根据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信息,地块2025年之前为邹平市西董街道朱塘村林地。根据邹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该地块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为居住用地,计划开发为山东邹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鹤伴首府小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查清地块污染状况,确保周边居民人体健康安全,为地块后续的使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2024年12月,山东邹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工作组,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经第一阶段调查,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明了,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对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存在的企业进行调研,周边企业潜在污染风险小,不会对本项目地块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经不确定性分析后,调查工作结束,在此基础上,工作组编制完成《鹤伴春天西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合资料分析,该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未涉及任何工业生产活动,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根据周边1km历史影像图与人员访谈,周边1k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不存在确定的对地块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及有效污染路径,因此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经第一阶段调查,该地块及周边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发生过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因此污染物不易通过大气沉降、下渗、地表径流等途径迁移污染本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结束。本次调查认为该地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用地满足当前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