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蓝科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固废填埋场项目地块公示
山东蓝科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固废填埋场项目地块位于山东省临淄区金岭回族镇披甲村淄博鲁中建材水泥厂有限公司以南,中心坐标为E118.152332°,N36.821139°,地块总面积40649m2,地块目前为披甲村土地,拟规划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该地块所在院落属于金岭回族镇披甲村村委所有,原为金岭回族镇披甲村北天然形成的大沟,生产队时期开采石料形成了石坑,后一直闲置。自2012年开始,原宏达矿业开始存放尾矿渣等物料,持续到2014年,该部分尾矿原计划用于矿井回填,后因宏达矿业破产,成为遗留问题。据项目组现场踏勘及访谈了解,该堆场未建设防渗层、渗滤液导排和覆盖层等,场地四周也未完全设立明显边界,不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针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提出的相关要求。自2017年开始,淄博鑫谱建工有限公司将场地内堆存的部分尾矿渣挖出外售用作矿井回填、铺路和建材用料。2018年有信访提出,该块场地内疑似混入了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区分局立即进行调查,对现场部分固废进行了取样检测,并于2019年6月在场地周边补充设置了彩钢瓦围挡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出。2019年9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该场地开展堆存固体废物的污染特性分析、堆存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处置可行性研究等相关工作。2020年3月8日,临淄区召开了专题会议,按照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固体废物污染特性分析报告和处置方案,决定采用将尾矿与土方掺拌的方式制备公路路基建设用土,并委托山东澳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清运工作随即启动。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污染特性分析报告中指出,堆存固废中个别区域存在苯、甲苯等超标情况。对此,临淄区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技术检测,并在2021年10月编制完成了勘察报告,超标面积约724平方米,临淄区依据报告确定了交由淄博管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规范开展填埋处置的方式。一共累计处置一般固废48.7925万方;累计清运超标地块固废24807.9吨,已基本清理完毕。2022年10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委托山东瑞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挖效果评估工作,《山东省淄博临淄区金岭镇披甲村固体废物堆存场地清挖效果评估报告》中指出:“地块内各点位检测数据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对照点数据。本地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处置较充分,地块内已无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堆存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相关要求,该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制定调查工作计划,根据国家技术导则规定开展工作,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分析、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调查,然后依据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开展了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等工作。
本次调查共布设了24个土壤监测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60组(包含6组平行样),检测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pH、锌、总铬、硒、钒、钴、锰、硫化物、水溶性氟化物、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α-氯丹、γ-氯丹、六氯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共计63项。检出指标包括汞、砷、硒、镉、铜、铅、镍、锌、钒、钴、锰、总铬、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䓛、萘、六氯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硫化物、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共25项,检测数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及其他相关地方标准中第二类用地标准中的筛选值。
综上,山东蓝科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固废填埋场项目地块土壤检测数据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满足当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