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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19-069-2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A-2019-069-2宗地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南京路以西82米、中润大道以南315米(地块中心坐标E118.005183°,N36.834165°,国家2000坐标系经纬度投影),地块总面积2911平方米,约合4.37亩,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回民新村村民委员会,地块用地性质为A9宗教设施用地。该地块自2006年前为水浇地,2006-2013年为空闲地,2013-2017年被驾校临时占用,2016年新建清真寺,原驾校位置拆除后自2018年存放回民新村住宅楼工地客土至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下发了关于《关于征求土壤污染状况的函》的复函(张环函[2020]24号):“用地面积为0.2911公顷的南京路以西、市职业病医院以南的原石村耕地,拟变更为宗教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规划为A9宗教设施用地,根据上述要求,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查清地块污染状况,为地块后续的使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2020年8月,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回民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我单位针对A-2019-069-2宗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成立工作组,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经第一阶段调查,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明了,地块内客土经取样分析满足标准限值,地块及周边地块现在和历史上均无其他可能的污染源,在经不确定性分析后,调查工作结束,工作组编制完成《A-2019-069-2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