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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块土壤调查公示

       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淄博市张店区鲁山大道、烯田路(南延)以东,胶济铁路以南346米(地块中心坐标E118.118288°,N36.774993°,国家2000坐标系经纬度投影),地块总面积21160平方米,约合31.74亩,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用地性质为排水设施用地U21(公用设施用地);该地块自2012年前为耕地,2013年进行场地平整,2014-2019年地块北半部分为淄博洪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南半部分用于淄博君诚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停放。  
       该地块原为耕地,后用于物流及汽修,现土地用途转变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2020年6月,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针对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成立工作组,项目组在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基础上,识别潜在污染物种类及污染区域,同时污水处理厂建筑工程已经开始实施,布点时采用系统布点法、分区布点法并结合经验判断及地块现状制定了土壤初步采样调查工作计划,布设了土壤采样点11个(包含4个地块外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28套(包含3套平行样)。本次采样分析的土壤检测项目包括pH+GB36600表1基本45项+金属10项(铬、锌、硒、锑、锰、钴、钒、铊、铍、钼)+多环芳烃8项(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二噁英(选测;只测表层)共68项。
通过样品测试的数据结果分析表明:
       本地块内检出重金属及无机物17项(铜、镍、锑、铅、镉、铍、砷、汞、钴、钒、氟化物、铬、锌、铊、硒、钼、锰),总石油烃1项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3项(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二噁英;本次调查土壤样品的检出的污染物均未超过本地块土壤评价标准,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工业/商服用地标准值、《EPA-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2020.5)中“Industrial Soil”标准值。
       实际钻探过程中,每一孔均钻探至风化岩层,最深钻探至7.5m,现场均未见地下水。根据《张店东部化工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19年8月)显示,钻探揭露的地基岩土,主要由素填土、冲洪积成因的粉质黏土及风化泥灰岩组成,勘察期间在钻探深度范围(最大揭露深度为25.00m)内未揭露地下水,结合区域地质资料,判断地块内地下水埋藏较深,无浅层地下水存在,同时上层土层对污染物阻隔作用较好,不利于污染物向下迁移,因此本次调查暂不建设地下水监测井,不进行地下水布点采样。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满足当前用地规划要求,无需进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符合地块当前规划要求,在以上工作基础上我单位编制完成了《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