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中医院附属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广饶县中医院附属楼项目地块位于东营市广饶县綦公路以南、月河西路以西,中心坐标39624357.749,4105111.876(CGCS2000),占地面积约10662m2(约15.99亩)。地块土地使用权人现为广饶县中医院。该地块土地利用历史为耕地与村宅基地,耕地主要种植农作物,无工业生产项目。自2019年起,规划为广饶县中医院附属楼, 现阶段为空闲地,土地已进行平整。根据《广饶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中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5医疗卫生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基于以上背景,2020年9月,广饶县中医院委托我单位针对广饶县中医院附属楼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成立项目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开展了资料收集及现场人员访谈工作,在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制定了调查工作方案。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分析、人员访谈、现场采样(地质钻探、水文地质勘察、取样分析)、实验室检测分析等方式对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调查。
项目组在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基础上,初步识别潜在污染物种类及污染区域,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并结合经验判断的方法制定了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工作计划,布设了土壤采样点(包含1个地块外对照点)7个,地下水采样井3眼(包含1眼对照井),采集土壤样品24套(包含3套平行样),采集地下水样品4套(包含1套平行样)。本次采样分析的土壤检测项目包括:pH、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甲醛、石油烃(C10-C40)共48项,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常规指标35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乙苯、二甲苯、甲醛、苯乙烯、苯并芘、石油类共41项。
通过样品测试的数据结果分析表明:
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标,检出指标中铜、镍、铅、镉、汞、砷、铬(六价)、石油烃(C10-C40)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检出项目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水标准限值。该两项指标为一般化学指标,与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有关,且区域地下水不作为生活饮用水进行利用,对人体无健康风险,因此无需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调查。
根据目前地块土壤污染调查结果,可不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作为医疗卫生用地安全利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