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盛一村、永盛二村片区棚户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周村区永安街街道办事处永盛一村、永盛二村片区棚户区项目,位于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西路与永安南路路口西南侧100米处(地块中心坐标E117.828802°,N36.805361°),占地面积约54927m2(约82.39亩),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淄博市周村区永安街道办事处。按照地块土地利用历史,该地块共分为两部分,地块北侧区域43982m2原为农村宅基地,1986年前为农田,1986年建设为永盛一村、永盛二村农村住房,2018年拆除;地块南侧区域10945m2原为永盛社区工业用地,1980年前该区域为农田,1980年建设淄博电焊条厂包装分厂,2000年停产,2020年拆除厂房。目前地块正在进行基坑开挖,计划建设住宅。
根据《淄博市城市总体用地规划-周村城区用地规划》(2011-2020),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结合地块未来作为居住用地的规划,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共设置10个土壤点位(包含4个对照点位),共取得土壤样品24个(包含6个对照点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重金属类、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总石油烃共46项。其中检出因子包括重金属及无机物6项(铜、镍、铅、镉、汞、砷)、总石油烃,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
本次调查共设置4口地下水井(包含1口对照井)进行监测,共取得地下水样品4个(包含1个对照点样品),监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项目、石油类、苯乙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萘。检测数据中超出Ⅳ类标准限值的项目主要为感官性状与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毒理学指标中仅硝酸盐超出Ⅳ类标准限值。经与对照水井的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通过收集该区域的相关资料获悉,超标项目与该区域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和背景有关,同时区域浅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开采使用。
综上,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无需进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