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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乐安华府(二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广饶县乐安华府(二期)项目地块位于广饶县孙武路以东20m,广平路以南15m,地块中心坐标为横坐标(X)4104633.036,纵坐标(Y)625385.53。总占地面积38539m2,约合57.8亩,现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渤海峰源置业有限公司。

        通过历史卫星影像分析,该地块自1992年前为荒地,1993-2001年用于农村住宅,2002年-2017年为农贸市场区,2017年农贸市场开始拆除,2019年由山东渤海峰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拟建设为乐安华府(二期)项目。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由山东渤海峰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用地类型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目前该地块已破土动工,完成基坑开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 号),该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明确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内容。

        该地块利用历史曾历经农用地、村庄、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拆除等四个阶段,无工业仓储、生产等生产经营行为。项目组在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基础上,制定了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工作计划,布设了7个土壤样品采集点和1个地下水样品采集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2个,地下水样品1个。通过样品测试的数据结果分析表明,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满足居住用地的规划要求,无需进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符合地块当前规划要求。